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民众关心的旅行社强迫旅游者购物、带薪休假、鼓励各地发展乡村游和民宿等问题和现象作了明确规范,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99四天游香港”、“1999五日游九寨沟”、“1598元双飞游北京五日”……当下,旅游行业低价游现象屡见不鲜,一旦市民上钩,那些不法经营者就会带游客去各种各样的购物点,强制消费。
“以北京为例,目前机票价只能拿到五折,加上五天的住宿和餐饮,单人旅游成本至少2000元,1000多元的旅游报价是不合理的。”台州海峡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张云说,这种不合理的低价游产品,既扰乱了旅游市场,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明年开始,这种不合理的低价旅游将被叫停。《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如果旅行社有安排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应在旅游合同中以显著的方式明示,并提前向旅游者告知,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一旦发现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就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安排的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近年来,温岭的海山生活、紫螺湾,天台的后岸村等休闲度假式民宿在我市风生水起,尤其在今年国庆期间,吸引了大批市内外游客慕名而来,为台州旅游增添了一抹亮色。
民宿的蓬勃兴起受到了业内人士关注。在本次新规中,它首次被植入国内法律法规中,赋予法定地位。《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兴办民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和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休养活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
除此之外,《条例》也落实了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倡导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免费开放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指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低价开放或者免费开放,鼓励开发适合大众消费的旅游产品。
对此,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台州旅游产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调结构、扩就业、增收入、优环境、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