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玉环打工的伍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8894000反映,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办法年审,原因是去年驾驶摩托车时的一次违章记录未处理,“当时交警要求我提供摩托车的行驶证或发票,我拿不出来,这事就一直没解决。”
赃车被扣未处理,驾照年审通不过
去年9月,伍先生骑摩托车经过玉环黄泥坎隧道旁的路口时,因未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记了2分,并罚款50元。
“当时,交警让我出示摩托车行驶证,我现场拿不出。交警就将我的驾驶证做了登记,并且扣了摩托车,要我带着行驶证或发票再去领车。”伍先生持有的是B2D驾驶证,也就是大型货车和摩托车的驾驶证合并在一起。想到自己买的是赃车,没有行驶证或发票,伍先生就一直没去处理。“没想到因为这事,驾驶证年审过不了关。”
说起买赃车的事,伍先生现在很后悔。“有次在路桥客运南站下车后,有人过来问要不要买车。当时贪图便宜,就买了一辆,没考虑过后果。”
市民不要贪便宜买赃车
3月8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玉环县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指导员林云。
林云表示,若明知是赃车而购买,购买者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具体要根据涉案的价值来判定。“伍先生的摩托车没有行驶证,也提供不出其他原始凭证,此外牌照与车不符。目前,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没出来。”
“为配合派出所工作,交警执勤时会对上路的赃车进行辨别。如果确定为盗抢车辆,会连人带车移交刑侦部门。若现场辨别不出,车主说不清车辆来源的,则需要出示行驶证或发票等原始凭证。”林云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三个月后车主提供不了这些证明,其摩托车将会作为报废车辆处理。
林云坦言,在日常执勤中,也碰到过不少类似情况。“好在全市曾对此进行过专门整治,交警部门也经常上路管理,检查越来越严,相对来说已有较大改善。”
林云提醒,市民要经由正规渠道,购买有合法手续及凭证的车辆,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赃车。
明知赃车而购买,或构成刑事犯罪
购买赃车会有什么后果,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明知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及数额达到3000元至10000元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律师潘道广表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潘道广提醒,对于价格不合理、交易方式及地点等不正常的状况,市民要加以辨别,不要购买来路不正的物品。 |